星期一 2008年04月14日
法官与政治家
法官与政治家可以相互兼容吗?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可以融合吗?当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向我们提出问题时,我感到自己的思维有点乱。
今天上午省律师协会组织律师执业培训,请北京远道而来的张教授讲授新修改的《民事诉讼法》。张教授缜密的理论,深刻的剖析,抑扬顿挫的声音将律师们带入了一个思辨的世界,在他的置疑中许多原来已成定论的判断,渐渐变得模糊起来。当张教授将法官与政治家的价值观进行比较时,我陷入了沉思。
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可以融合吗?不能!因为法律思维与政治思维具有根本区别,法律思维要求微观,讲事实,寻求客观公正;政治思维强调宏观、大局,不拘泥于事实,追求利益的平衡、妥协;法律思维要求标准公开、透明,寻求平等、稳定;政治思维则强调时势变化,追求变通。美国政治家在竞选时常常攻击中国,但当选后就立即调整中国政策,其原因在于竞选时需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,当选后则在乎中国的市场、利益,可见,政治家的谋略大于诚实。但法官判案则必须查明事实,依据具体的法律条款裁决,不能够自由发挥,只能做“规定动作”。
法官与政治家可以兼容吗?不能!因为政治的积极与司法的消极;政治的灵活与司法的稳固;政治的谋略、隐蔽与司法的公开、透明具有根本冲突,按政治思维判案,公平、正义就难以实现。但有人说,古代的中国不是一直是合而为一的,行政官员一般也就是司法判官,皇帝兼任最高法院的院长职务,执掌生杀大权吗?确实如此,但正是它维护了中国几千年的集权专制。今天在我们的身边,法官与政治家角色混淆的事仍屡见不鲜,如政府官员帮助农民工追讨工资,该作法的本意是好的,但农民工的身份、工资数额、违约责任的承担等问题,不经过严格地证据质证,事实就无法确定。其次,如包工头不受商量就是不给钱,政府为稳定势必利用行政权力逼其就范,结果将会侵害了包工头的合法权益,可谓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。又如为保护个体经济的发展,政府官员从策略上考虑对某些已触犯刑法的个体户不予追究,结果不仅放纵了犯罪分子,而且产生了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权阶级。
我认为司法应该与行政保持距离,法官应该独立审判,只有如此,社会的公平正义才能得到保证,人们才会由衷信仰法律,把法律作为自己的护身符。
想到这里,我突然把企业家、银行家与政治家联系起来,将他们的价值观进行比较,渐渐地好像发现了破译一些复杂社会问题的密码。
Posted by zj2067 in General
at 200804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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